全校各单位:
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部署,切实加强疫情防控,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行和学校事业发展,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,经学校研究同意,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日常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创新工作模式。自2月10日(周一)起,各单位要保证工作正常运转,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、靠前指挥。各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需要灵活安排人员到岗上班,其他人员可采取居家办公、分散办公等形式,通过OA系统、视频、网络等形式开展工作。各单位要严明纪律要求,确保非在岗人员保持工作状态,认真履职尽责。
二、严格落实隔离观察要求。对于已返镇的教职工,要在保证持续居家隔离14天和保证不影响从事岗位工作的前提下,可返校开展工作;对于尚未返镇的教职工,要按照返镇后保证持续隔离14天和保证不影响开展工作的前提下,做好返程安排。对身体不适、感冒特别是出现发热症状的教职工,一律不要安排上班。各单位要登记造册,加强管理。
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:外地旅游返校的留学生;因各种特殊原因提前返校的各类学生;近期从重点疫区返校的原居住学校单教公寓和学生宿舍的教职员工(含中外博士后)。
三、教育教学任务安排。2月24日起全校正式开始线上教学,当日上午8:00-9:00全校学生统一上“新学期第一课”,其他课程9:00后开始。在新学期有授课任务的教师,要做好各方面准备以确保2月24日开始线上授课,并为学生提供辅导、答疑等线上教育教学活动。在新学期有毕业设计、毕业论文指导等任务的教师,根据学校及所在学院要求,科学合理地安排相关工作,不得因此影响学生按期毕业。
四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性会议。疫情防控期间,按照“非必须不召开”的原则,各单位原则上不召开聚集性会议,鼓励召开网络视频会议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召开聚集性会议的,必须减少参会人员、压缩会议时间并尽量分散落座。
五、办事大厅减少线下服务。各办事大厅工作原则上通过线上办理。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,安排人员做好线上业务办理、咨询、服务等工作。对必须进行线下办理的业务,相关部门要妥善安排。
六、严格加强实验室管理。各实验室对学生一律暂停开放。教职工确需开展实验室工作的,在尽量减少实验参加人数、严格控制实验时间并做好个人防疫防护和消毒卫生工作的前提下,经所在学院(科研单位)审批后,报校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。
七、加强食堂管理。食堂就餐区域暂时关闭,鼓励食堂就餐人员自带餐盒。
八、做好其他相关工作。对家中有未成年人且无人照看的教职工,所在单位应有照顾性安排。相关单位对集中隔离人员,要体现人文关怀。
疫情防控人人有责、人人负责、人人尽责。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变化,学校将适时调整日常工作安排,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。
江苏大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
2020年2月11日